浦尚工业设备(上海)有限公司内饰临港地块初步调查报告—公示材料
一、项目来源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》,以及《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、风险评估、风险管控和修复、效果评估等工作的若干规定》(沪环规〔2021〕4号)文件的要求,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出让、转让、租赁、收回的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。本地块土地使用权人浦尚工业设备(上海)有限公司收回租赁给上海川流精密塑胶有限公司的厂房,明确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。因此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。业主方浦尚工业设备(上海)有限公司委托钦覃(上海)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开展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。
二、第一阶段调查内容和结论
浦尚工业设备(上海)有限公司位于上海市奉贤区四团镇平海路980号,地块东至上海滨强物流有限公司,南至平海路,西至港阳路,北至环北路(规划道路),占地面积52634.9m2。根据区域规划,该地块规划为工业用地(M),属于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36600-2018)中第二类用地类型。
本项目工程师于2021年12月6日开展了现场调查,主要通过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的方式进行调查。通过调查了解到该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田,后转为工业用地,截至2020年底,地块内未进行过工业生产活动。2020年底,上海川流精密塑胶有限公司租赁地块中部厂房进行生产活动,主要从事汽车类配件的生产制造,但生产工艺有注塑工艺,为12+3行业中的橡胶塑料制品业C2922。地块周边为道路、河流、工厂等,工厂主要为物流运输企业。地块内企业生产可能造成地块内挥发性有机物、半挥发性有机物、石油烃的污染。因此,地块土壤存在潜在污染,需要开展第二阶段的调查。
三、第二阶段调查内容
(1)调查内容
本阶段的调查主要为采集地块现场的土壤和地下水,对土壤和地下水中的因子进行监测。本项目采用专业判断法布点,本次调查在地块内一共布设了10个土壤监测点位,采集33个土壤样品(含3个平行样);3个地下水监测点位,采集4个地下水样品(含1个品行样);地块外北侧布设1个对照点,采集4个土壤对照和1个地下水对照样。此外,本项目设置2批全程序空白、2批运输空白样品、1批淋洗空白样品,以进行运输过程、样品获取及实验室分析过程的质量控制。
土壤监测因子为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36600-2018)中的必测项目45项(包括重金属7项、挥发性有机物27项、半挥
发性有机物11项)和其他项目19项(包括重金属4项、挥发性有机物4项、半挥
发性有机物10项和石油烃(C10-C40))。地下水监测因子和土壤一致。
项目委托华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土壤、地下水样品检测工作。
(2)调查结果
本次调查采集的土壤样品中,重金属砷、镉、铜、铅、汞、镍、锑、铍、钴、钒在所有土壤样品中均有检出,检出浓度均低于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36600-2018)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。挥发性有机物1,2-二氯乙烷、1,1,2,2-四氯乙烷有检出,检出浓度均低于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36600-2018)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。其他分析指标在所有土壤样品中均未检出。
(2)本次调查采集的地下水样品中,重金属砷、镉、铜、铅、汞、镍、锑、铍、钴、钒均有检出,钒的最大检出浓度低于《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》(沪环土[2020]62号)第二类用地筛选值,其他重金属浓度最大值均低于《地下水质量标准》(GB/T14848-2017)中的Ⅳ类水质标准。挥发性有机物二氯甲烷有检出,检出浓度低于《地下水质量标准》(GB/T14848-2017)中的Ⅳ类水质标准。其他分析指标在所有地下水样品中均未检出。
四、结论和建议
调查结果显示,本项目土壤和地下水检测指标均未超过相应的评价标准,符合第二类用地使用,无需进行下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健康风险评估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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